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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文章:从三个方面论富迪易主的合法性

http://www.dsblog.net 2009-04-07 11:21:06

论富迪易主的合法性

欧阳文章

   
  富迪是中国的老字号外资直销企业。最近国内月朗公司成功收购富迪的母公司美国富佑公司,从而结束了月朗无直销牌照经营的历史。有人问我:“富迪易主后月朗使用此直销牌照有没有合法性?”我直接答之具有合法性。那么富迪易主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呢?这里,我只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和大家一起讨论。

  第一,月朗收购富佑公司具有合法性。根据美国和中国的相关法律,美国富佑公司不管其是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只要其愿意出卖,谁都可以收购。作为月朗公司,其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地位,他可以远涉重洋到美国收购美国的富佑公司。因此,从这个法律意义上讲,月朗公司收购美国富佑公司是具有合法性的。

  第二,月朗公司成为富迪的新主具有合法性。美国富佑公司是中国外资直销企业富迪公司的母公司。也就是说,在月朗收购前,富佑公司对富迪公司具有领导权。现在,月朗公司成功收购富佑后,月朗理所当然地成为富迪公司的新主,也理所当然地对富迪公司具有领导权。按照中国的《企业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月朗公司成为富迪的新主,当然具有百分百的合法性。

  第三,月朗公司主导富迪公司继续使用直销牌照具有合法性。去年,我曾撰文评论过月朗的经营模式,认为没有直销牌照的经营是不合法的(可能月朗的领导层至今还耿耿于怀)。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必须要获得直销牌照才能进行直销。现在,月朗公司成为了富迪的新主,但并没有改变富迪在中国经营的现状,只要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备国家有关部门,月朗公司主导富迪公司继续使用直销牌照是具有合法性的。

  总绾即见,富迪易主是合法的。因此,原来的月朗的经销商们成为富迪的直销员后,就应该大胆地从事直销。衷心祝愿富迪为中国直销创造新的辉煌!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

 

作者:欧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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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7楼, 2009-05-01 00:28:58   投诉 支持(1055)
    没有骨气的欧阳文章!
  • 第6楼, 2009-04-22 18:07:44   投诉 支持(1030)
    这是作者对陈总的道谦文章,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作法,是一种误导众人的行为,也许是有赏文章。这就是中国现象。职业道德哪去了?
  • 第5楼, 感恩 2009-04-22 12:06:49   投诉 支持(1090)
    月月爱可以和世界任何一款卫生巾比质量,可以和同质量的产品比价格。这样的商品不好吗?怎么销又有什么关系。国家不希望老百姓健康吗?孩子都是娘生的。陈怀德了不起。友谊电话13364602253
  • 第4楼, 123 2009-04-14 21:44:50   投诉 支持(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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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甄刚 2009-04-13 15:39:44   投诉 支持(1012)
    漏了几个字. 你认为使用原月朗的制度是"富迪在中国经营的现状"没有改变的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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