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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一起揭底虚拟货币“百川币”传销骗局

http://www.dsblog.net 2015-10-05 15:41:19


  搜索百川币的相关介绍,很多拙略的宣传内容可谓漏洞百出。
  据百川币团队称,9月20日新余市政府拨了3000多亩土地给百川币运营商百川世界集团,甚至还称经百川世界集团主动申请,百川币系统所有服务器已成功被国家监控,国家即将给百川世界集团颁发特许经营证。
  经笔者查询新余市政府网站及相关网站,并未检索任何有关新余市政府下拨土地给企业运营的文件,也未找到任何相关媒体报道。地级市政府下拨3000亩土地给某企业经营,这并不是一件小事,然而却找不到任何公开资料,并不符合常理。
  而国家即将给百川世界集团颁发特许经营证则更加可笑。众所周知,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通知》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虚拟货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虚拟货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虚拟)相关的服务。因此,百川世界集团所宣称的:“国家即将给百川世界集团颁发特许经营证”实属扯淡。

 


  另外,查询政府企业信息库,百川币同样疑点重重,且已被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百川币其他虚假宣传资料同样漏洞百出,实属“皮包公司”。
  查询地址 http://wsgs.fjaic.gov.cn/creditpub/home 使用方法:输入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结果显示所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来源:反传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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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3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3楼, 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放屁! 2015-12-16 10:43:43   投诉 支持(1000)
    反传销志愿者联盟放屁!
  • 第2楼, 2015-10-27 21:53:53   投诉 支持(1040)
    我只想知道到底是真的嘛?
  • 第1楼, 2015-10-23 15:41:23   投诉 支持(1092)
    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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