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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通讯”等2家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涉传

http://www.dsblog.net 2018-01-29 15:34:5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经济之声:有人认为对于传销的打击治理,在当今网络时代,需要更为广泛的社会共治。比如:网站、银行等也有必要进入打传联席会议中,发挥自身在禁止或者限制互联网服务以及支付服务方面的作用。只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才能让传销销声匿迹。如何预防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刘俊海:“关键是要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我个人认为,第一,要弥补当前存在的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特别是针对现在网络传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及传销的隐蔽性、跨区域、高度组织化等特点,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要建立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衔接的打击传销案合作机制。眼下,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互联互通的执法信息网。
  第二,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教育,千万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一定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创造美好的幸福生活。特别是要看好钱袋子,一定要明明白白看广告,对于疑似传销的各类广告,特别是网络招聘,一定要睁大眼睛。对那些招聘平台以报名费为名招募传销人员的情况,消费者千万不要上当受骗,而且发现相关情况还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这是打击网络传销的必要途径。
  第三,平台也应当守土有责,对于一些疑似传销的广告,平台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角色定位,一定要做好消费者的受托人,为广大公众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因为平台是网络运营商搭建的,信息发布规则是已制定的;网购主是网络运营商选择的。另外,平台有关于传销活动、传销组织的大数据。此外,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些平台做广告,实际最终的费用是让消费者摊了。
  总之,治理传销必须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既要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要强调平台的自律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教育。”

来源:反传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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