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三阶制的深度剖析及历史

传销分析

五三制最早是由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实行的,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当年传遍大江南北,通过约十五个代理公司从大陆卷走了上亿元台币。

如果读者精于数学计算,会很容易找到这样一个规律:在以纯双轨发展的系统里,无论网络结构如何,最底下的没有任何下线或只有一个下线的人数的总和必定超过1/2;在三条腿的系统里,他们的总和将超过2/3;而四条腿的系统(也就是每个最上层的人都能上A级别),他们的总人数会超过3/4。任何时候都有3/4以上的人做垫背的事业会是一项有前途的事业吗?如果网络按照非常理想的状况发展,把全中国全世界的人都拉进来做会员了,还是会有超过3/4的人再也找不到一个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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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陷阱:五级三阶制的历史及其剖析

五级三阶制的历史和现状

当前中国本土非法传销组织特别钟爱的"五级三阶制"(简称"五三制"),据说是美国哈佛大学的两名学者经过17年的研究设计出来的,在1995年新加坡亚太直销大会上获得最高奖项银鹰奖。笔者就此曾向新加坡直销协会( http://www.dsas.org.sg/ )发函请求证实,但未获回音。
五三制最早是由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实行的,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当年传遍大江南北,通过约十五个代理公司从大陆卷走了上亿元台币。
1998年4月,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为规避风险,兴田通过那些代理公司改变营运模式、积极建立和维持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强调在税务上与地方政府相配合、同时利用赞助各项公益建设等手段变通转型,在同时代的其它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的时候,它则采用地下化批发零售的方式茁壮成长。在这方面的杰出典范即武汉新田。
新田公司虽然在不久之后破产,但五三制却得到了广泛的流行。单在今年5月28日《广东工商报》刊登的《严打非法传销 重击首要份子》一文披露的广东省打传办近期查处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十大案例里,各传销组织所采用的制度几乎都是五三制,像深圳文彬、深圳肇鑫源、香港博宇通等。
而武汉新田东北系统的一部分被天津天狮公司收编之后,另有大部另起炉灶,用这套制度跟一些生产厂家与公司商谈,要求代理或经销他们的产品,甚至无中生有,虚构出一个公司,以那不存在的公司名义组建非法传销网络,空手套白狼。这方面的案例有当前做的相当火爆的"爱博美娜"。

原始制度介绍

要加入五三制传销组织的人员每个人都必须花3800-3900元入门费来认购一份产品,这个价格是从当年的广东福田、武汉新田公司继承下来的,可谓"源远流长",而某些地方的入会价格降低为2800-2900元,一来是为了降低门槛,二来是为计算方便(相当于原先入会费的3/4),但它们的发展形式是一样的。采用五三制的非法传销组织内部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由英文安母E、D、C、B、A来表示,当一个新人销售1至2份,则是E级;2至9份,D级;10份,C级;65份,B级;393份以上,A级。由于组织不同,也有听上去很了不起的专门的称谓叫"业务经理"、"代理员"、"代理商"等。一般做到A级的就是办理申购发放产品的人(也有B级脱离母体组织把人拉出去单干的),新被骗来做传销的人的"上线款"统一交到他们手中,由他们去厂家进货。按最保守的计算结果,至少有30%以上的款项是被他们自己揣进了腰包。虽然一般的进货价格仅为零售价的10%,但在非法传销组织里,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他们是不会去进货的,而进货和发货最短也要间隔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扣除发下去的"奖金",其余的都塞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如果他们卷款而逃,那他们的收益更只能用"无本万利"来形容。

五三制里所谓的"三大奖金",第一大奖金是"直接提成",也就是拉人头费,是传销人员每亲自拉进一个人所能分到的钱。标准的若是以3800元计算,E级可以提15%,570元;D级可提20%,760元;C级30%,1140元;B级42%,1596元;A级52%,1976元。

第二大奖金是"间接提成",说白了,也就是和直接拉人入会者之间的级差。
E级和E级间没有级差,所以也没有"间接提成",从D级开始,D的E的级差是5%,提成190元;C和E的级差是10%,380元等。
当然,如果一个A级新发展的人拉到一个人的话,他可以获得37%的"间接提成"。"不劳而获"这个成语在这里获得了最好的诠释。

第三大奖金就是所谓的"三阶",这是同级别间的返还。由于各个组织不一样,其制订的方案也不一样。

有很多人认为这个五三制本身是好的,利用这个制度去赚钱,真正能做到"国家、公司、个人三方受益",而它在中国之所以到处出现问题,是因为这种运营模式被某些人利用来从事违法活动,骗取老百姓的钱财。但是,他们是否想过,为什么那些人不去套用安利的制度,不去套用如新的制度,却偏偏要套用这种制度呢?而为什么安利和如新等公司的用自己的制度能做的那么长久,而他们的组织套用他们自认为是优越无比的五三制却频频出现问题呢?这仅仅是人的问题吗?

被利用的根源

有从事多层次直销激励理论研究的专业人士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运用五三制进行炒做的组织之所以总出现社会问题,除了运用"异地邀约"等让人难以回头的操作手法,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致命的缺陷。
首先,它注重推荐而不注重零售。对普通人来说,再好的产品,再优惠的价格,要完成3800元的零售额,其困难的程度远远要比拉个人进来,告诉他这里有个发财的机会,让他一次性交出3800元作为入门费来的高。
其次,同级的奖金很少。因为同级之间没有级差,如果上级是单线发展或者双线不平衡发展的话,将长时间没有任何收入,而这会打击上层同级的积极性,因此,为了让他们获得心理安慰,才特别增设了所谓的"三阶奖金"。
第三,欺骗性强。从申购产品数量上说,非法传销组织的头往往利诱并怂恿新人多买分额以取得较高的资格,因此在体系里,有新人在加入时不止购买一份,他们为了在一开始就能拿到比较高的奖金,有购买3份的,有购买7份和10份甚至更多的。
而实际上,如果投资一份(15%"奖金"比率),需要直接"销售"7份才能收回投资;如果投资三份(20%),需要直接"销售"15份才能收回,如果投资10份(30%),则需要直接"销售"33份才能收回。如果指望依靠网络发展捞回"投资",难度更高。可以说五三制投资越多,投资返回的时间就越长。
第四,晋升有瓶颈。所谓"瓶颈",意思是即使你达成了规定的业绩,但是由于没有满足一些先前可能没跟自己详细说明的条件,因此想上也上不了。在标准的五级三阶制度里,
晋升B级的限制是要有两个直C,晋升时间为下月一日,也就是说,即使某人当月"销售"了65份,如果没有两个直接的C级,到下个月也成不了B级;而有两个直C的人,即使他在当月一号完成了业绩考核与其它要求,也得等下个月才能晋升,这个月只能拿一点少的可怜的"三阶奖金"
晋升A级别的时间限制是隔月一日,如果自己的网络业绩达到393份,并且有四名直B产生,才能在下个月的下个月成为A级。在此之前,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下面的业绩增长,等待两个月后从媳妇熬成婆婆的一天,而那几个已经从媳妇熬成婆婆的上层的A,则可以死命的再捞一笔。
读者可以通过沙盘推演,在虚拟运行这个奖金制度的 过程中,获得一些十分荒诞的结论。举个例子,在最理想的情况下,鼠君A先生发展了500个人,其中有4个前排(假设每个人都只申购一份),这个组织自他加入后,总的业绩是3800*500=190万人民币。假设这么多业绩都是当月完成的,那他的收入将少的可怜。因为,当月他即升不了A级,也升不了B级,而和4个前排一样,只是个可怜的C级,只能拿到3800*30%*4个人=4560的"直接提成" 以及由于平级和这4个人之间一点点"三阶奖金"。

此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B的淘汰率比理论上的要多很多。因为只要把下面已经取得A级别资格的B赶走,上面的A就不用担心他们成为A后,自己少捞10%了。如果自己做到A,下面4个前排(假设仅有4个前排)都做到A,那么以后自己也只能拿菲薄的一点"三阶奖金",等几代的"三阶奖金"都拿完了,自己就出局回家。如果网络还在持续发展,只要想方设法把直接的B赶走,那么以后的收入就可以暂时获得保障。而在场面上,他们总是会对下面的人灌输说这个"行业"是如何超前,"每个月都能收入数十万",行业里的人又是怎样的和睦等。至于最低层的那些新人,他们在做到C级之前,对制度的陷阱,对网络的黑幕所知甚微。只有等他们做到那个级别了,才会认识到"行业"的真实面目,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把亲戚朋友也都拉下了水,没有退路了。

有一点读者需要理解,即网络的发展不是当月就能达到这样的水平的。在发展的时间上有个限制。因此,不可能一个月就加入一万多人,即使做到A级,收入也不会像培训课堂上吹嘘的那么多。假如当月只有一百个人加入,上缴的货款总额也不超过40万元,这40万的一半是老鼠头吞掉的。剩余的20万首先要分给直接拉来人头者15%,然后分给做到D级、C级和B级的部门,这样一来,自己的收入将所剩无己。A级可以拿B级10%的级差,一旦B级也晋升为A级,那么这个部门以后整个的销售额和自己都不再有联系,由于网络本身没有零售,也没有重复消费,因此虽然有所谓的"三阶"奖金,也形同虚设。

通过这个制度,如果自己不是非法传销组织的缔造者,收入想达到几十万是否可能呢?可能的,但只有心狠手辣,为达目的能撕下脸皮,不择手段的人才有可能。

众所周知,非法传销组织玩的都是零和游戏。何谓"零和"?它是博弈论里的一个概念,意思是在游戏双方中,一方得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吃亏;一方得益多少,对立的一方就吃亏多少。那在这个所谓"神圣"的"网络营销"、"连锁加盟"或"直复营销"里,游戏是怎么进行的呢?任何人想参与这个游戏,就要掏出一笔钱,这笔钱的很小一部分(不会超过10%)被用于购买产品,52%至55%的部分反馈给已经参与游戏的所有上手,剩下的就是庄家的抽头。
在非法传销组织里只代表一种符号的所谓"产品"肯定是推销不出去的,市面上只值十块钱的东西卖给谁谁会要呢?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己吃进、送人,或者贱卖。而不论是非法传销还是传统的多层次传销里,如果只发展一条线,是不大可能拿奖金的,所以最低限度是发展两个前排,
如果体系以标准模式往下发展,代数和人数会是这样:


代 每一代人数 网络总人数
1 1 1
2 2 3
3 4 7
4 8 15
5 16 31
6 32 63
7 64 127
8 128 255
9 256 511
10 512 1023
11 1024 2047
12 2048 4095
13 4096 8191
14 8192 16383
15 16384 32767
16 32768 65537
17 65538 131071
18 131072 262143


像这样一个演示体系有26万人,其中13万人是最低层的,他们没有任何下线,却都为了能够参加这个游戏掏出了门槛费; 第17层有6.5万人,只有2个下线,在新田即成为会员,可以往下面的人头上提几百元的推荐奖金,或者说人头费; 第16层有3.3万人,他们每人有6个人的体系,在新田是推广员,除了几百元的人头费,还可以提到下面第18层的5%,也就可以多提二、三百元; 再往上看,第15层有1.6万人,每个人有14个人的体系,成为培训员,他们除了能提到直接发展的两个人的人头费,还可以提第17、18层的钱;但所获得的收入依旧不够补偿当初为了参加游戏所付出的门槛费。 第14层有8千人,每人有30人的体系,第13层有4千1百人,每人有62人的体系,但都没能达到代理员的级别,奖金不可能产生质的飞跃。能不能把自己的本钱赚回来也悬乎。即使能把自己的本钱捞回来,这期间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生活费等也足以抵消他们所赚的收益了。 从第13层到第18层一共有(262143 - 4095 = )258110人,真正赚到钱的有多少呢?4095人,所占总人数的百分比为4095 / 262143 * 100% = 1.56%。



我们换一个演示,三个三个下去
代 每一代人数 网络总人数
1 1 1
2 3 4
3 9 13
4 27 40
5 81 121
6 243 364
7 729 1093
8 2187 3280
9 6561 9841
10 19683 29524
11 59049 88573
12 177147 265720



其中,最后一层近18万人没有任何下线;第11层近6万人有3个下线,直接成为D级,提20%*3=60%,捞回了一半本钱;第10层每人有12个下线;第9层每人39个下线,都是C级,奖金也不可能很高;真正赚钱的有多少人呢?3280人,占所有参加53游戏人数总和的1.23%。

按照上面的两个演示,这个百分比基本是不变的,和加入人数的多少没有一点关系,即使全中国十多亿人口全部加入,也只有1%超过点的人能赚到钱。

在非常理想的情况下(也既是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一点也不浪费的情况下),按照标准的五级三阶制度,读者可以根据下面这个表自己推算,一个网络里有多少人能成为A:
代 每一代人数 网络总人数
1 1 1
2 4 5
3 16 21
4 64 85
5 256 341
6 1024 1365
7 4096 5461
8 16384 21845


如果读者精于数学计算,会很容易找到这样一个规律:在以纯双轨发展的系统里,无论网络结构如何,最底下的没有任何下线或只有一个下线的人数的总和必定超过1/2;在三条腿的系统里,他们的总和将超过2/3;而四条腿的系统(也就是每个最上层的人都能上A级别),他们的总人数会超过3/4。任何时候都有3/4以上的人做垫背的事业会是一项有前途的事业吗?如果网络按照非常理想的状况发展,把全中国全世界的人都拉进来做会员了,还是会有超过3/4的人再也找不到一个下线。

有人说,如果把入会费降低,比如降低到390元、280元等,是否就能正常运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那个制度,能赚到钱的永远只是它组织者们以及一些不择手段靠把他人踢下去才使自己爬上金字塔顶层的少数几个人;而倘若这个组织不借助异地邀约的方式,想要发展网络则根本无从提起。倘若有一家公司真的有永续经营的理念,想把这个制度发扬光大,由于它具有相当高的拨出比率,即使它能把产品成本压地很低,其零售价格也会大大高于市场同类产品;虽然它拨出的利润相当可观,但那些钱多半被低级别的会员累积掉了,真正能爬上金字塔顶的人,依旧属于凤毛麟角,而那么低的成功率,也吸引不了谁去从事。因此,五级三阶制,不论从哪种角度看,都是一种美丽的陷阱。



附一、武汉新田公司爽安康事业制度表(1995):

五级三阶:
销售员 15%
1.产品爱用者。
2.上过"经销商训练会"课程。
3.填具经销商申请书及经销商协定书。
4.检附身分证影印本。

组长 20%
取得经销商资格后,连续六个月,个人小组业绩累计点数达200点以上,即升格为组长。

主任 30%
取得组长资格后,连续6个月,个人小组业绩累计点数达700点以上,即升格为主任。

经理 42%
取得主任资格后,连续6个月内个人小组及伞下第一代主任小组累计点数达5455点以上,并培育二位第一代主任时,同时通过"经理研习会",下个月1日升格为经理。

钻石经理 52%
取得经理资格后,连续12个月,个人小组及伞下第一、二代经理(第三代经理不计)累计点数达32727点以上,并具备培育四位第一代经理时,下个月1日升格为钻石经理,但仍需具备下列条件始有参与领导奖金之资格:1.由公司之面试及书面核可通知。2.能确实遵守钻石经理合约书及营业守则者。

注1:本公司制度采"五级三阶制",凡钻石经理、经理必须下个月1日才能升格,且同一体系之钻石经理与经理不可同时升格,换言之,经理必须在四位第一代经理全部升格后,下个月1日始可升格为钻石经理,主任以下(含主任)点数达到标准,当日即晋升。
注2:点数每台以100点(每点人民币35元)计算之。
注3:上文所谓个人小组意指不含同等级之所有点数,如主任个人小组(含下线组长、销售员),经理个人小组(含主任、组长、销售员)。
注4:取得主任资格后,如有被下线超越情形,当月开始者之业绩即不属于被超越者所有,俟被超越者再升超越者同等级时,超越者再回归原来组织(组长、销阶段无超越)。

网络行销奖金图表:52%

级职 奖金额 直接零售奖金 组长与下线之差额 主任与下线之差额 经理与下线之差额 钻石经理与下线之差额
销售员 525元 15% 5% 15% 27% 37%
组长 700元 20% 10% 22% 32%
主 任 1050元 30% 12% 22%
经 理 1470元 42% 10%
钻石经理 1820元 52%

附二:香港兴田公司制度简介(2003)

爱用者
爱用者[购满 110点的标签产品]。
年满18岁。
推荐人。
填写入会表后,正式成为传销员。

传销员
开始享用公司产品,且正式累计业绩点数。
公司给予个人直接零售奖金15%。
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220点后则晋升组长。

组 长
公司给予个人直接零售奖金20%。
公司再给予不同职级之组织利润奖金。
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990点后则晋升主任。

主 任
公司给予个人直接零售奖金30%。
公司再给予不同职级之组织利润奖金。
公司给予同职级间的育成奖金。
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5,000点,二条主任线,下月一日即可晋升经理。

经 理
公司给予个人直接零售奖金42%。
公司给予不同职级之组织利润奖金。
公司给予同职级间的育成奖金。
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30,000点,四条经理线,下月一日即可晋升总裁。

总 裁
公司给予个人直接零售奖金52%。
公司给予不同职级之组织利润奖金。
享有三大福利:
1)领导分红。
2)海外旅游奖金。
3)赠车奖金。  

参考资料:
1、台湾兴田企业官方网站
2、香港兴田企业官方网站
3、赵义隆、周景琳《台商传销业在大陆市场营运风险之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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