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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曝财务丑闻 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

http://www.dsblog.net 2010-02-25 13:06:14

举报材料中还提到,1998年度四川长虹还有多项损失未全额实际计入,也没有进行存货跌价、坏账计提会计处理。包括:1998年广告费支出超过3亿,长虹审计监察部曾对此进行内部审计,并对责任人易志明作出处罚。1998年长虹清理了历年商业库存机10万台,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截止1999年1月10日,1996年度高达数千万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诈骗以及近1亿元呆死烂账机损失没有核销。1998年,因彩管收购决策失败还造成了约22亿元的损失。

范德均也认同上述举报的情况。

此后,根据财政部新规定,君和审字(2000)第1043号四川长虹审计报告调减1998年净利润2.56亿元。

但举报人认为,这次调减与长虹的真实业绩相去甚远。他减去上述实际损失后,计算长虹1998年的净利润应该为9.4亿,每股收益低于0.47元,净资产收益低于8.53%。并不符合1999年证监会要求的连续3年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的配股条件,由此,2009年9月发行30亿可转债的财务数据也不具备法律保障。

事实上,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是,早在2009年可转债发行前,四川长虹曾计划对微软中国进行定向增发融资。2007年6月15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将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四川长虹定向增发的1500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6.27元/股。但是此后,该定向增发却不了了之。据知情人士透露,微软中国之所以最终未实施这一项目,正是因为其法律事务代表偶然获知了部分四川长虹的销售黑洞,恐隐藏更大黑洞,便决定暂缓定向增发。对这一说法,微软中国人士不置可否,称“不便评论”。

“前面的虚假记载不解决,后面的每次融资,以及历年财务报表均是存在问题的。”宋一欣说,虚增销售收入做高主营收入,增加净利润,再以此为基础进行再融资,是中国证券市场欺骗投资者较为恶劣的手段,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这类手段在中国证券市场并不少见,但因为其隐蔽性,被发现的并不太多。建议监管层一旦发现,决不姑息,肃清市场不良行为,努力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2月8日下午,记者就商业承兑汇票造假和重复计算旺季销售收入等情况致电四川长虹董事会秘书谭明献,他告诉记者,长虹的财报没有造假,像长虹这样的公司也不可能造假,长虹欢迎媒体来监督。

当日,四川长虹现任总经理、1998年时期财务总监刘体斌则以正在开会为由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四川长虹是否清白,一切都有待相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果。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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